中新网北京11月6日电 (陈杭)11月5日,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下称研讨会)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研讨会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主题发言及深度对话,助力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保障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成功举办。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冬奥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举办冬季奥运会,在推进北京冬奥会筹办过程中,法治作为重要保障,作用非常重要。北京三中院此次承担北京冬奥组委专项调研,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可能面临的典型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司法的前瞻性预防及指引功能。
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朴学东表示,此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承接专项调研,并发布专项调研报告为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北京冬奥组委高度重视特许商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将提升特许商品的质量作为特许经营工作重点。在特许经营工作中,针对各个环节做到全链条跟踪监控,严把特许商品质量关,尽最大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活动发布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报告,并介绍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进展情况。截止到10月31日,北京冬奥组委已签约特许生产商27家,特许零售商61家,累计开设全品类特许零售店121家,并在天猫平台开设“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高铁列车渠道零售商已在280余对高铁列车上进行特许商品零售。
据悉,为推进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北京冬奥组委于2019年委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特许商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的课题调研,并于近日形成相关报告。
报告对涉及北京冬奥会特许计划的各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就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示法律风险,为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运营提供前置性规范指导,进而为北京冬奥会的顺利筹备和举办提供法律保障。
报告认为,基于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的重点在于严把特许商品生产和销售各环节,确保特许生产企业生产提供优质特许商品,特许零售企业等经营者进行规范合规的营销宣传,最大程度降低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运营的各项风险,避免成为消费纠纷争议对象,从而维护奥林匹克品牌的价值与美誉,同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奥运特许经营,就是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许可他人生产或销售带有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奥运会的各类名称、徽记等相关知识产权,有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简称,以及其他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并收取特许经营费的行为。(完)